酒未消,我自在红尘
 

【策藏策】金缕衣

那李氏妇人叫媚儿给带出去了。兴许是媚儿走的时候遣开了随从。总之不满一盏茶的时间,人都走了个干净。

“你来做什么”

“能来做什么?”叶和笑起来。虽然隔了快十年,但是他却还是旧时模样,好像便从那个时刻开始停止衰老一般。

李知谦有种错觉,他过去是这个模样,今天是这个模样,未来还是这个模样。

能来做什么呢。

叶和问“你的马呢”

“卖了。”

“哦?”

天策府的马上骑乘功夫是天下数一数二的。他们这种人平生有三种爱好,一爱天下名兵,二爱天下名马,三爱天下美酒。名兵是左膀右臂,名马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至于美酒便如命一般了。

“儿子要上学,没钱。”李知谦说的云淡风轻。

一个人要死容易,要活却难。要生容易,要生活却难。

“儿子?”

“八岁了,在镇里念私塾。”

叶和不说话了,平静地盯着他。

“你不该来的。”

“没有什么该或是不该。我就是来了。”

有钱人家的少爷嘛,便是天生多人几分骄纵。李知谦想搭上叶和的肩,以示友好。但是不知为何手伸到一半还是生生地停住了。

倒是叶和一握他的手搭在了胸口。胸口一下一下地起伏,很平稳,内息也不怎么浑厚,

“我原想你若是碰我,我便斥你脏。但真的这样了,到底却是舍不得的。”叶和脸去蹭李知谦的手。乖顺地像村口丫头的小兔子。

但是叶和到底不是一只兔子,李知谦知道他心里是一头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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