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捕头!李捕头!出大事了——!”
一个精瘦的老头在衙门里窜来窜去。他的头发已经花白了,但是那双昏黄的老目却透着一丝与之不符的狡黠的光。
“公堂之上,何故大声喧哗。”男人从后衙里走出来。青色的官府有些臃肿,显得他的身体不那么孔武有力,他的皮肤不那么有血色。
“哎呦呦,可不得了了,来了个贵人。出手可就是十两的纹银啊!”那老头子伸手比出个十,兴奋地好像他死去的老爹活过来似的。也难怪,庄家地里也不知几年的收成。“指名道姓要见你,现在叫我家老婆子领着去你家了。”
“什么人啊”
“只说是你老朋友”
“朋友……?”李知谦陷入了沉思,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城里的小小的捕头,又从不趋炎附势,哪里来这么阔绰的朋友。再来人微言轻,收买也是大题小做毫无意义。
“哎呦呦,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休息!坐下做什么,快随我去见那位贵人罢!”何老头拉起李知谦的腕子便往门外拽。天知道这个平日里佝偻得像一只老狗一样的老头儿哪里来了这么大的气力。
总之李知谦便被老头儿连拖带拽地给拖出了县衙。其实这屁大的小镇一年到头除了些针头线脑的小事什么也没有。英雄最大的敌人不是恶人,不是英雄,而是岁月。日复一日,一日十年,十年一日的日子。恍然间,自己什么也没有做,这十年便匆匆而过,自己不复少年头。
何老头还别出心裁地叫李知谦去他家选身合适的衣裳。不过李知谦在看见那一身身像极了寿衣的缎子袄的时候更加婉言的拒绝了。
“既是老友,那便该坦诚相见,我既不图他什么,何必溜须拍马。”